新婚姻法孩子改名,新婚姻法分居六个月
离异孩子改母姓新政策
【法律分析】:小孩子改名换姓需要双方父母协商一致。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是子女出生后,姓名就是经过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在未成年以前的姓名变更,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随继父或继母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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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只要不办理离婚,分居一辈子,都不会自动离婚的,离婚有两种办法,第一就是去民政局,第二就是法院
新婚姻法离婚关于孩子的判决
新婚姻法离婚关于孩子的判决 新婚姻法离婚关于孩子的判决,夫妻双方本是“同林鸟”,生下来的孩子就是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抚养的责任和义务,那离婚了孩子怎么办,下面我和大家分享新婚姻法离婚关于孩子的判决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新婚姻法离婚关于孩子的判决1 一、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定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父亲直接抚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由其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亲与母亲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因已满8周岁的子女已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抚养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为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二、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1、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3、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四、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5、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如何要求增加抚养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六、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首先和对方先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则需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追回抚养费。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拿着离婚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由于离婚协议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应当以小孩为原告,你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对方追要抚养费。 获得生效判决书后,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则会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七、离婚后能单方给孩子改名吗? (一)原则上不能单方给孩子改名 根据《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二)若基于“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由子女自身意志决定,则可以改变姓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姓氏问题的批复》规定:“我们认为父母离婚,除因协议变更子女姓氏或子女年已长成得以自己意志决定其从父姓或母姓外,并无使其子女改变原用姓氏的必要。” (三)不能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9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八、离婚后探望权的问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新婚姻法离婚关于孩子的判决2 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八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分居六个月可以强制离婚吗
一、新婚姻法分居六个月能离婚吗夫妻长期分居多久也不会自动离婚,法律没有类似规定。但是夫妻因为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证据,由一方当事人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应判决准许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综上,如果是双方调解不成功的时候,可以通过分居的形式来离婚。但是如果分居六个月是不能判定为离婚的,新婚姻法中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才能判定离婚。二、夫妻分居期间应注意哪些问题(一)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夫妻分居期间,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如果没有约定,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单方申明分居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是无效的,必须得到对方的认可和承认,才能视为个人财产。(二)分居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同时,为了避免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约定,法律规定,夫妻间的类似约定,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只有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各自所有、债务由各自承担的约定,才能以此对抗对方的债权人。(三)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便夫妻离婚或分居,也不能免除一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除非子女已经成年,或者父母丧失抚养能力)因此,分居期间单独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未承担抚养义务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才能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也就是分居离婚的法定条件。由于这期间夫妻会不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需要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协商,避免纠纷的产生。分居,是指一家人分开生活;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离婚,是美国夫妇现在很流行一种生活方式,这些人虽然觉得无法再以夫妻的身份继续生活,但鉴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又不愿意舍弃婚姻带来的诸多好处,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个人虽然在名义上还是夫妻,但实际生活中却是各过各的,互不干涉。三、关于分居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新婚姻法对离婚后给孩子改姓有什么规定
父母一方做监护人的,需要改成监护人的姓,可以经双方同意,但是,不能改成继父或继母的姓。因为夫妻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和父母的关系无法改变。如果改成别的姓,一定要亲生父母双方签字同意,否则,户籍警察不会办理。新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从以上我国法律规范可以得出结论:虽然父母离婚,无论子女归谁抚养,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具有的监护权仍然存在,既然离婚后的父母都是法定监护人,那么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其行为就明显侵犯了另一方的监护权,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得以判令撤销,责令其恢复原有姓名。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也就是说当该子女成年后,是否变更姓名及变更何姓名则由该成年子女自己决定,任何人不得横加干涉,这是对于成年公民来说的,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父母一方能否擅自更改其姓名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81年8月14日[81]法民字第11号《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涵》中明确指出:“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征得另一方同意,单方面决定将子女姓名予变更,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对于单方面决定子女姓名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19条的规定虽然针对的是父或母单方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这样一个具体情况,但它所依据和确立的是一个基本原则:父或母无权单方面变更子女姓氏为第三人姓氏。依据该原则,这种单方面变更子女姓氏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人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是恢复原状,即恢复子女的原有姓氏。综上所述,未经夫妻双方未经前配偶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孩子姓氏改随自己,更不能改随继父性氏,否则,就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离婚之后能给孩子改名吗?
离婚后可以在婚姻法允许范围内和征得孩子父亲同意给孩子改姓名!还有牵扯孩子抚养费的慎重改姓名!
离婚后经过双方同意,可以改名子的。
我觉得可以改。先不说法理说情理,我并不清楚现在改名所需手续与材料,但是,我的确知道几例,夫妻离婚后,孩子改名改姓。有的随了母姓,有的改了继父姓。
我老公大侄女有一对龙凤胎儿女,离婚后女儿跟了母亲,随了母姓。后来儿子也回姥姥家,也改了母姓。现在虽二人复合。孩子已经习惯母姓,也不再更改。
我单位老同事再婚老伴,带一儿子三岁左右,二老相伴四十年,而且恩爱如初。老伴儿子早已改为继父姓,一家和和美美,过的红红火火。
我同学与老公也是再婚家庭。老公离婚后,儿子改了母姓。因为条件受限,资助儿子费用少。现在好像几乎断了来往。
虽说,姓氏只是一个符号。但是,只是不到伤心处及特殊原因,谁也不愿意改姓氏,改名很正常。
我觉得改不改姓,改不改名问问孩子,他们再小,也能分辨好坏。如果孩子愿意,改改也可以。换个环境,重新开启多彩人生。好好养育孩子长大才是你的首要任务。我那个大侄女,孩子姥姥姥爷照顾的偏多。现在二个孩子都很有出息。一个军人,一个老师,全靠自己努力。
我认为孩子改姓,改与不改问题不大,人的姓名是一个人的身分符号,改了姓也是他的种,不改姓同样是他下的种,这个你和孩子都无法改变不了这种现实,孩子长大后他还是要认亲生父亲的,不能叫孩子无父亲,别人称孩子是野孩子,那你心里怎么办?
我们做人不能做得太绝,刚离婚连孩子的姓都改了,不离婚你们不还是夫妻,当初你们相恋相爱才有了孩子,难道不是他下的种吧?真是人一走茶就凉,不要相煎何太急,好的时侯如胶似漆,不好的时侯,连孩子的姓都没有了,别人要骂妇人之心蛇毒心肠,
孩子改姓,当初就改,在法院当面改,前任,你,法院,三面对责,前任现在无话可说,
法院判前任贴孩子抚养费,他借你改孩子的姓为题,他借题发挥,唱懒,一分钱不贴,你是无办法与他的,
孩子的姓名只能改一次,如果是离婚后给孩子改姓名,必须是孩子的父亲亲自到,户口管理处签名才行。如果孩子的父亲不配合,给孩子改姓名很难。现在法律规定很严格,不是想改随便就可以改的。
有个熟人离婚带着孩子一起生活,后来她改嫁到一个没有儿子的家里。新任丈夫不嫌弃她儿子,就是希望她能让儿子改姓,跟着他姓。
为了给儿子改姓,她费了很多周折,当地已经答应接受孩子的户口,也答应给孩子改姓,但是要求孩子亲爸必须到场才能改姓。
由于孩子亲爸不愿意配合,所以,最终她还是没有给儿子改成姓氏。
过去户籍管理不严的时候,要给孩子改姓名,直接去户籍管理处就行。
有个熟人离婚后就把儿子的姓氏改为母亲的,儿子跟母亲姓,名字也改了。在改姓名的时候,户籍管理人员只是强调,姓名只可以改一次,所以,想好了再改,不要匆匆忙忙修改,改过了,以后就改不回去了。
过去也是纸质档案,修改了,以后看到的就是新改的。现在户籍管理除了纸质的档案意外,公安系统里都有了备案,所以改姓名不是那么容易,因此,能不改,尽量不要改。
父母离婚了,即使给孩子改名,血缘是改不掉的,孩子身上流淌着谁的血,永远不会变,所以,即使孩子的父亲耍无赖,不想给孩子抚养费,只要孩子不起诉父亲,不坚持要抚养费,到父亲老了的时候,需要人赡养,孩子还是得养的,这是法律的规定,网上报道的这样的案例还少吗?
昨天晚上有个女士咨询律师,老公家暴,她跟老公离婚了,儿子刚考上高中,跟她一起生活。
儿子在暑假,去问爸爸要补课费,被爸爸揍了一顿,而且打得比较严重。女士想分房产,拿到钱后供儿子上学。因为离婚的时候,女士放弃了房产分割权。
律师明确告诉女士,夫妻共同财产该分就得分,孩子抚养费也一定要问对方要,如果对方不给,让孩子起诉索要抚养费。即使现在一点抚养费拿不到,将来孩子爸爸老了,需要孩子抚养,孩子也得尽责任。
所以,该不该名无所谓,关键是要给孩子要到抚养费,如果孩子爸爸不给抚养费,去法院起诉吧。不然你辛苦养大孩子,将来你前夫要让孩子养他老,孩子还得养。
你这是两个问题,不要混为一谈,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1.对方不给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给孩子改姓需要双方同意。
离婚后,孩子,父母,有种种权力,如未获取直接抚养权一方有探视权,另一方有配合义务;未获取直接抚养权一方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抚养费;孩子有姓名权,但是在未成年时,更改姓名需要父母同意。上述权力义务并不冲突。
法律给了你权力,别说改名,就是连姓也改了都没问题。现在完全可以随你姓,还以后办事方便。
可以改,但必须另一方同意!否则改不了。
根据现在法律,离婚后你可以给孩子改姓名,但必须征得孩子父亲的同意。他要写个同意书才行。你私自给孩子改名字,一旦孩子父亲知道了,到法院起诉你,法院会要求你更改回来。所以,这件事能做,但需要合法谨慎。他不给孩子抚养费,你可以继续起诉他到法院,并同时要求更改孩子姓名。他如果当庭同意,有法院判决,就可以了。
不给抚养费,可以去法院起诉。
改名字可以,但得经过前夫的同意,并一同前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