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婚姻发展的演变,简述婚姻的起源和演变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婚姻的起源

早期的人类社会,即原始社会,与动物的群居没有本质上的分别,不存在固定的夫妻关系,更毋庸提婚姻关系。雌雄之间的交配,完全是随意性和随机性,只是自然生存法则的一部分。雄性之间对雌性的争夺,是自然间优胜劣汰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即更强壮的雄性,才可能有机会将自己的基因繁衍延续生存下去。这一阶段雌雄之间的关系,只具有自然属性,没有社会属性。

随着人类的进一步进化和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以游猎为生的人类群体,开始形成以部落为主要形式的社会组织。各个部落之间,因为各种资源的争夺,经常会有争斗,胜利的一方,常常将失败一方的女性,掠夺为战争的胜利品。抢劫得来的女人,就成为了胜利一方男性的私有“财产”,成为了有主之“物”,男人就会时时守护,不允许其他男人侵犯。这一阶段的男女之交,才具有了固定性和专属性,慢慢发展,就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男女关系,这就是夫妻关系的雏形。

随着经济社会的更进一步的发展和进步,随着社会财富的逐步丰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关系,社会属性的需求逐步取代自然属性的需求。一是为防止近亲之间的繁衍后代,提升后代因素质量的需求;二是为减少男性之间为争夺异性,而普遍发生争斗和冲突的流血事件以及战争,维护社会组织的稳定和和谐的需求;三是为维护最基础的社会单元即家庭的相对稳定,从而维持社会组织的相对稳定的需求。基于以上三种需求,维系固定夫妻关系的制度应运而生,这就是婚姻制度。通过婚姻制度,来约束男女婚配的对象,以及婚配之后男女的归属性,以此来杜绝男性为争夺女性而产生的各种争斗以及各种不稳定的社会因素。所以,婚姻制度的本质,是维系相对固定的男女关系,有序而不乱夫妻关系的重要原则。在古代,淫与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据《诗—雄雌序疏》中的说法,“淫”不为大恶,“乱”则是鸟兽行,曰禽兽行,在诛绝之科也。

聘礼的由来

聘礼,延续了几千年,如今仍然是婚礼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存在意义与当时已经截然不同。在社会生产非常不发达的先秦社会,男性是家庭组织的主宰,女性是男性的从属品。所以,女性一旦出嫁,就基本上成为了男方的家庭“私产”,所以在出嫁前,男方必须给予女方家庭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就是聘礼最开始的本意。《曲礼》中“女子许嫁缨。”中的“缨”,即贝与皮,贝与皮都是古代的钱币。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曲礼》)。婚姻六礼中,纳征或纳币,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也足已说明聘礼在婚姻之中的重要地位。

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特别是进入封建社会之后,聘礼更多的成为了婚礼的一种过程和形式,而不再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一种补偿。甚至反过来,许多男性通过婚姻,获得大量女方家庭的资助,有些人还因此改变命运。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之后,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仍然给予司马相如百余名仆人、数百万钱币和大量的财物。

秦朝末年的名士张耳和陈余,也都是因为娶了娘家很有钱势的老婆,得到了娘家的资助,才开始显贵。 张耳娶了有钱人家的女儿后,从贫困中摆脱出来,以老婆娘家的金钱支持广泛交游,广招宾客,后来做了魏国外黄的县令,名声日益显现。陈余,也是娶了当地一位有钱人公乘氏的女儿,公乘氏资助他学习游历,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增长了见识才干。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本质

封建社会的婚姻,崇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门当户对。男女婚姻,当事人的男女双方,不能自主,结婚前连面都见不上,完全是听凭父母做主。父母考察好了之后,再请媒婆上门提亲。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父母首要考虑是门当户对,主要还是对方的经济实力,能不能付得起聘礼,能不能有助于婆家的家业,之后才会考虑婆家风门庭。帝皇之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是联姻,是否有助于自家的江山永固;诸侯将相之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是对方的家族实力,是否有助于乘势借力;平常人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也是经济实力和未来可能的前途。

至于男女双方的性格是否合拍,容貌是否相悦,将来生活是否和谐,则基本不在考虑之列。秦末的陈平,仪表堂堂、温润如玉,是个标准的美男子、大帅哥,而且学识非凡,才华横溢,却仅仅是因为家里贫穷,拿不出聘礼钱,所以老大年纪了仍然找不到老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婚姻制度的演变

法律分析:1、原始群婚。原始群婚是人类早期祖先进行的一种两性偶合关系;

2、血缘婚姻。随着人类历史发展的进步,原始人群逐渐分化,形成了不同的集团部落;

3、亚血缘婚。亚血缘婚又称为伙婚,此种婚姻与血缘婚姻的最大区别就是血缘婚姻只是禁止父辈和直属下辈之间进行通婚,而伙婚除此之外,还禁止同辈兄弟姊妹之间产生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的婚姻发展史

▲婚姻的起源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婚姻的起源即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所谓的“走婚”等,并不是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能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为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性交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三个字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是按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但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于是,婚姻出现,妻子成了丈夫的财产。一开始规矩还不严,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可以有性行为,所以当时普遍有“杀首子”之风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后来,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个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仅是父母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婚姻的演变在人类社会中,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永恒不变的,它经历了复杂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它经过最初的杂乱两性关系发展到原始禁忌、习惯、道德和法律加以确认和调整以后,产生了对人们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论述一下我国婚姻制度是如何变革的

自人类形成以来,两性间的合作与争斗便从未止歇。这种有趣的斗争也成为人类社会机器中独具风格的一枚齿轮,将两性、氏族、国家乃至阶级的矛盾与统一、斗争与协作的力量转化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或阻力,在历史的进程中,以并不显眼的角色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力量。从蒙昧到严苛——婚姻制度的进化中国幅员广阔的国土和复杂的地貌为多种制度——包括婚姻制度——的共存提供了条件。从习以为常的婚俗到抢婚、走婚等在常人眼中匪夷所思的制度,正是我国婚姻制度演变的一幅不规则投影地图。婚姻制度的演变最为明显的体现在于婚姻对象的选择,从母系社会的走婚制,到奴隶社会“蒸”、“报”婚制(这种制度即使在贵族阶层也一直延续到春秋时期)到严格的伦常礼教束缚下的模式化明显的婚姻制度,婚姻一方面由蒙昧走向了有序与严谨,从单纯的生物学意义越发具有了社会学意义,婚姻把社会矛盾和摩擦通过生物性的方式加以转移和释放又通过社会性的方式将其社会性和生物性的矛盾冲突转化为推动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的力量;另一方面,婚姻对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从自然作用逐渐被人类所认识和利用,并逐渐沦为人类社会的筹码,由于被过渡奴役而失去了原始推动力量,这可以认为是一种过度的、畸形的进化。这场进化的积极意义在于通过社会性成分的加入促进了群体的稳定,使社会关系足够紧密而不至于过分复杂,并且有利于基因的优化组合。但同时,过大的社会性成分使婚姻之于一般社会活动的个性丧失,从而大大削弱了婚姻转移社会矛盾、转化社会推动力的作用。从主导到附庸——女性的滑坡婚制对阶层社会地位的反映主要体现在财产的占有权和支配权上。走婚制度是女性绝对支配地位的象征,这种支配不但在于物质财产的支配,更在于“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种姓权的支配。父系社会来临之后,女性的滑坡开始剧烈地加速。虽然在中国历史上,由于外族的入侵等原因,女性地位曾经产生过数次复辟,但这种每况愈下的总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奴隶社会时期,“蒸”、“报”的制度反映了一种奇妙的女性地位,一方面,类似物质财产继承的婚姻制度体现了女性逐渐沦为私有财产的悲惨地位,但另一方面,多重婚姻制度也代表了一种配偶选择的自由度,而这种自由度又被女性在这场继承于被继承的角逐中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襄夫人与公子鲍的事例就说明了这种自由度,襄夫人为了达到目的,竟然可以杀死原配偶,虽然这个例子较为极端,但也充分说明了女性的自由地位。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女性的人格地位在伦常的支持下逐渐有所升高,配偶(尤其是元配)的地位得到道德、伦常和法律尊重和保护,但其自由度却被极大地限制。从表面上看,女性的地位似乎有所提高,但其实地位的高低应当以影响力为第一考察因素,因此人格地位的上升只能说明男权阶级统治手段随着社会发展所不得不作的进化,甚至他们会通过提高某个极小群体的女性的地位(贞节牌坊、诰命夫人)来压扎整个群体的生存发展空间。从倾斜到倾斜——两性地位的角力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两性的社会地位长期处于一种倾斜的状态,相对均衡的历史时期过于语焉不详而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166353161缺乏影响力,在历史和文化研究对象中并不占据重点地位。从某种观点来看,适度的倾斜是必然而且必要的,它能确保精英阶层有掌控和支配整个社会力量的自由度和权力,但倘若这种倾斜过度加强,便如同在一个封闭的匣子里灌了接近满的水银,虽然水银的体积占了绝对优势,但其流动的自由空间也变得极小。对妇女自由度的封闭同样严重破坏了男性自身的择偶自由度。“男女授受不亲”的规则将女性禁闭在深闺,既使女性难以接触异性,同样使男性对女性的接触受到极大限制,在这种状况下婚姻的成功率和优化率大大下降,这不可谓不是一种作茧自缚。男女地位的对比对这会发展的影响可以从历代盛衰中看到,凡是能两性地位较为和谐健康的时期,如汉唐,社会稳定性和繁荣程度都令人称道,反之往往则必然存在一定社会问题和隐患。古代社会,两性地位最强力的复辟者非武则天莫属,可惜然里终究无法悖逆社会发展的规律。武则天时代过后,女性的社会地位剧烈地衰败下去,而中国社会风尚也日益僵化失去生命力,可谓之一叹。

人类婚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五个阶段。①同辈群婚(代际禁性)→②族间群婚(兄妹禁性)→③男性走婚(一伴为主)→④宗法婚姻(女性限性)→④自主婚姻(互相忠实)

中式婚礼的发展

现如今中式传统婚礼越来越盛行,分享中式婚礼的历史渊源及其发展。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后在周制婚礼的基础上逐渐演变的后世的中国婚礼。

中式婚礼婚礼起源

周制婚礼

周制婚礼,承启上古至夏商,集成于礼乐开国的西周,发扬于君子风范的春秋战国,稳定于华夏诸族最终形成汉民族的时候,在漫漫三千年里始终为华夏婚礼之蓝本,最终蔚成灿烂的云霞。

发展型婚礼

指在周制婚礼的基础上逐渐演变的后世中国婚礼。其中混杂了许多其它来源的婚俗礼仪,有诸多变异,故此称为“发展型”。

婚礼是什么时候慢慢放在白天的已经不得而知了,也许是因为汉代以后的战乱,夜晚不安全的缘故,也许是因为感染了胡俗习惯,再加上后来的婚礼排场逐渐变大,时间变长,也就逐渐放在了上午,这样,欢庆的仪式往往持续一天。

纵观以上两种中国传统婚礼的模式,不难看出:历史的悠久,国土的辽阔,文化基因变异的程度自然不会小,毕竟,没有交流的民族在地球上是不存在的,在婚礼的发展上,华夏民族的婚制婚仪,吸纳了许多外来民族的习俗。历经多次主动的、被动的民族间交流,经历多次国运纵横起伏,华夏婚礼在漫长的时光中慢慢流变。

耐人寻味的是,从历代礼书的修订,可以看出古人对这种现像的态度:对周礼婚制的偏好,对世俗婚制的宽容。于是,理想与世俗便两不相悖,各有市场。这也许就是华夏文化的特点之一,古人已经给出了适宜的处理方式,不必苛求统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