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签报什么情况使用,签报内容怎么写

领导签批到底是什么意思

领导签批即领导签报。领导签报,简单的说就是需要领导签字的报告。签报是请示、报告的简化,主要是为了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而产生的,事实上签报的使用范围是有限的,对于一些不是太重要、不太方便采用报告或请示形式的问题,为了尽快得到解决就可以采用签报的形式。

签报的程序可以参照请示,由下级单位拟文,格式一般A4纸上方空1/3(留给领导批示的),大标题为“签报”,二级标题为“关于…………的请示(报告)”,下面是正文。同时,签报也应该象请示一样由下级单位的责任领导进行“签发”,签发的位置一般在大标题和二级标题之间。

签报上一般要提出问题,说明原因,同时提出建议解决方案以供领导参考,这样处理起来才快。

签报流程一般为下级单位工作人员拟文--核对--下级单位领导签发--上报上级单位办公室或相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扩展资料:

签报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办公室公文办理,建立、健全层级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签报是供企业内部使用的一种工作文书形式,主要用于公司内部下级向上级请示工作,按其行文关系属上行文范围。

三、签报由标题,主送领导,正文和落款等四部分组成.

1、标题一般为"关于××的请示"。

2、主送领导署于正文上方第一行,顶格书写。

3、正文由请示事项,理由,请求三部分组成,要求一文一事,并尽可能简洁,准确,明白地将请示事项表达清楚,结尾用语一般用"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等字样。

4、落款写上科室名称,同时由拟稿人及其科室负责人签署姓名并注明日期。

四、签报应按以下规定的程序办理:

1、签报拟稿人按签报规范格式将签报打印在签报审批单上,其所在科室负责人核稿无误后署名,若签报中涉及有依据性文件资料时,应将所涉文件资料按签报提及顺序附在签报审批单后。

2、当签报事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时,签报拟稿科室要分别与这些部门进行协商,并将签报审批单送这些部门进行审核,由这些部门负责人会签。

3、当会签部门有不同意见时,应将不同意见签在签报审批单上,待所有会签部门会签完毕后,该签报审批单应返回签报拟稿科室。

4、当签报拟稿科室全部或部分同意会签部门意见时,修改签报;当签报拟稿科室全部或部分不同意会签部门意见时,应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意的理由,并将其拟写成"说明",另纸附在签报审批单后。

5、签报主送领导为分管领导的,签报审批单送分管领导批示;签报主送领导的,签报审批单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签报

工作签报如何回复得体

签报如何回复如下:1、礼貌表达已经收到了邮件,感谢对方人力发出这份邮件;2、语气平和不卑不亢,表达清楚要说的话即可,不_嗦;3、如果对这公司的要求有异议,例如入职时间等,建议先跟入职报到联系人电话沟通,商榷一个入职时间,如果能更改入职时间,请人力修改入职时间后再发一份入职邮件给你,或者人力不发邮件,做好备注,写明更改;4、如果对这公司要求提供的材料有异议,请提出合理的疑问,语气要平和,提出你目前的情况,商量是否可以后补材料或者以其他材料替代。

想请教一下公文行文规则

这个是我家单位的公文处理办法里边的,供你参考一下哦^_^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四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十五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单位。第十六条 向上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单位,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单位和同级单位,不抄送下级单位。(二)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三)除上级单位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单位负责人名义向上级单位报送公文。(四)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一个上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单位。(五)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单位。第十七条 向下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主送受理单位,根据需要抄送相关单位。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二)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根据公司、公司党委授权,可以向下级单位行文,其他内设机构不得以部门名义向下级单位正式行文。(三)公司本部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用公司便函和部门信函的形式(均加盖部门印章),与公司下属单位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处理一般事务。(四)涉及多个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五)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单位的另一个上级单位。第十八条 同级企业党政机构、企业党政机构与其他同级组织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明确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先签署意见,然后协办单位依次签署意见。属于党委、行政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第十九条 公司本部内设机构,除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外,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正式行文,可以用公司便函或部门信函的形式商洽工作(均加盖部门印章)。第二十条 公司本部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报告交办事项办理结果以及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时,应使用内部“签报”。(一)“签报”应区分“请示”、“报告”和“意见”,一般一事一报,不得同时分送两位以上公司领导阅批。(二)“签报”由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如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三)“签报”作为公司本部内部文件,由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存档。第二十一条 凡是不行文可解决的问题,坚决不行文;凡是能统盘解决的,就不零星行文。凡能发文件的,不得发电报;必须发电报的,不再发文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事当面商洽解决,不相互行文,工作需要时可以抄送。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以正式文件印发,可以“情况通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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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文处理办法的第三章 签报

第九条 总局机关司(局)处(室)在内部公务活动中,需书面请示、报告和商洽工作,可以使用签报。凡是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请示、报告和商洽的事项,不使用签报。第十条 签报必须使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签报》稿纸,一事一报,不得几事一报,也不得一事多报。不得与发文同时使用。第十一条 拟稿人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签报规范格式将签报打印出纸制件,其所在处(室)负责人核稿无误后写上姓名。若签报中涉及相关的依据性文件、资料时,应将所涉文件、资料按签报提及顺序作为附件附后。第十二条 凡由司(局)领导签发的签报,须经拟稿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出。签报主送处(室)分管司(局)级领导签发。第十三条 当签报事项涉及总局机关其他部门职责时,签报拟稿部门应事先与涉及的部门进行协商,并将签报送相关部门进行会签。签报事项涉及部门应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对有异议的事项提出具体意见。第十四条 凡呈送总局领导的签报(除人事任免、考核、案件查处和重大特急事项外),须经司(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纸制件转办公厅,由办公厅登记后统一呈送总局领导阅批,不得多头分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签报,办公厅可退回拟稿部门重新办理。第十五条 总局机关各部门呈送总局领导的签报,应主送总局分管领导。除交办和批示的事项外,不得越级批报。第十六条 签报应根据缓急程度,由拟稿人分别标明“普通”、“急”、“特急”,并经司领导确认;如总局领导对“急”、“特急”签报中的事项作出批示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办公厅复印后分送承办部门办理,原件转主办司(局)。对涉及需要严格保密内容的签报,复印前应征得拟稿部门同意。签报作为机关内部文件,原则上不对机关外复印或转送。领导批示内容涉及总局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由签报起草单位负责传达。第十七条 起草、审核、办理签报,应当使用总局电子政务平台签报管理系统。签报电子件应跟随签报纸制件的送阅顺序进行运转。签报事项的具体办理人员在办理完毕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并签署意见后,应及时将电子件点送需继续处理签报事项的人员。

办公管理当中“签报”和“发文”有什么区别?

“签报”和“发文”有以下不同:

1、概念不同。

“签报”是请示、报告的简化,主要是为了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而产生的,事实上签报的使用范围是有限的,对于一些不是太重要、不太方便采用报告或请示形式的问题,为了尽快得到解决就可以采用签报的形式。

“发文”,是指发出的公文。

2、发布主体不同。

“签报”多用于下级对上级。

“发文”的作用是公示,使用时不受等级限制。

扩展资料

“签报”和“发文”是办公管理系统中的基础部分之一。随着社会发展,企业对于办公管理系统的使用要求更趋向于方便、高效、快捷,办公自动化(OA)的出现提高了办公管理系统的效率。

在手工办公的情况下文档的检索存在非常大的难度,OA办公自动化系统使各种文档实现电子化,通过电子文件柜的形式实现文档的保管,按权限进行使用和共享。

OA系统是支持多分支机构、跨地域的办公模式以及移动办公。如今来讲,地域分布越来越广,移动办公和协同办公成为很迫切的一种需求,如果你将文件保存在网盘或同步盘中,你就能随时随地查看文件,使相关的人员能够有效地获得整体的信息,提高整体的反应速度和决策能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OA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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